首页 节日 国庆节 正文

国庆医院休几天假(国庆值班和加班)

医护人员不能休假没关系”一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而去进行道德绑架!编外人员与医院以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规定,公务员以及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公立医院的医生聘用、辞职、薪资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核心条款,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难以归类为劳动关系。而更接近于属于人事关系的公...

今年国庆前夕,微博上悄悄流传着一张照片,引不少人热议和艳羡。

这是河北一家公司的国庆节放假通知,内容令人垂涎眼馋:

1、国庆节放假:10月1日至10月10日,共10天。

2、员工每天补助100元过节费,外出游玩注意安全。

3、节日期间不允许工作,一经发现罚款1000。

这张网传图片有公司鲜红印戳,所以,应该是真的,也因此,令许多网友羡慕嫉妒恨。

当然,对于医护人员来说,这是羡慕不来的。自从选择了白袍加身,他们就自觉或不自觉的将诗和远方都留给了远方。

国庆期间,休长假旅游或值班加班,成为医护之间彼此涉及最多的话题。

也因此,某平台上有一个讨论:如果国庆七天都要加班,一天2千,你会干吗?

有几万人参与,结果许多都说“我是农村出来的,我不怕吃苦!”,“七天就是1万4啊,为什么要跟钱过不去?!”

97%的人都选择了“加!加到医院倒闭!”

所以说,医护人员不能休假没关系,但是千万不要开道德支票。一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而去进行道德绑架,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耍流氓。

那么,对于医务人员的加班,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这看起来是一个简单问题,其实还真有点复杂。

一是我们国家医院有公私之分。

二是医务人员有多种身份之别。

在医院里,至少有三种身份的人:管理层、普通医护人员、后勤行政人员。这些三类人如果系私立医院,也就此分化切止;但如果是公立医院,又将进一步细分为编内和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与医院以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并完全受劳动法调整。而编内人员,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规定,公务员以及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也就是说,公立医院的医生聘用、辞职、薪资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核心条款,均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的管理控制,不具有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从法律上讲,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难以归类为劳动关系,而更接近于属于人事关系的公务员管理体系,故而很难受劳动法调整。

正是具有这一属性,去年武汉新冠疫情爆发初期,面对无数未知数和风险的时候,国家一声号令,无数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纷纷请战响应,“无畏生死,不计报酬”的“关山度若飞,万里赴戎机”,披袍执甲,驰援湖北投入那场抗疫战争,写下了可歌可泣的抗疫诗篇,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扬与爱戴!相比之下,私立医院就很少派人参与,缺少一定的主观能动性。

但是,这是不是说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就不受劳动法保护?

也不是。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医务人员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是原则。

但问题是,医院是不能执行这种国家统一工作和休息时间的特殊单位,劳动法规定,可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可以采用轮班方式,灵活安排休息日。

但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看到没有,也就是说,属于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除受劳动法调整,还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制。

那么,三倍工资是怎么计算的呢?

等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比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这7天中,只有10月1日、2日和3日属于法定节假日。10月4日、5日、6日和7日都是调休。也就是说,只有在10月1日、2日和3日这三天上班才算加班,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并且,还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

而在10月4日、5日、6日和7日加班,可以给安排补休,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加班工资。那就是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

必须指出的是,在这里需要厘清值班与加班的概念。

许多医务人员都认为节日值班就是加班,其实不然,两者貌似“双胞胎”,其实不是一回事!

值班是指职工根据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进行一定的非生产性的工作。比如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员工担负临时性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

因此,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也不是法律概念,劳动法对此没有规定,值班费有无或者多少,法律不管,需要双方事前协商,参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而加班,则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该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形。

说了这么多,那么现实到底如何呢?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