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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国庆带薪假再辞职(休完国庆带薪假再辞职有工资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你可以要求公司对未修完的假按照你的基本工资给予补偿。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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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中途离职但是多休年假怎么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提离职30天假没休完?

假没修完可以等假修完了再离职呀。如果你是带薪假,就顺延到假修完的次日再离职也是可以的。这有什么好纠结的。你自己提的离职自己把时间算好就行了。

如果是公司辞退,你可以要求公司对未修完的假按照你的基本工资给予补偿。如果公司不给补偿,走劳动仲裁,要求按普通加班对未修完的假给予补偿。通常在劳动仲裁开庭前,会有一次协商机会。而调解员一般就是让劳动者降价,让企业方尽量多赔钱,最终双方一致,协商完成,避免开庭。所以在走到仲裁这一步,口就开大点。中国的法律,很多地方是冲突矛盾的,左也行,右也可以。你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去计算你的损失就对了。

最后就是双方扯皮求一个折中的结果。

我假期没休完,辞职了,怎么算?

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可以在离职前休假或要求补偿。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实质上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由于劳动合同解除事关重大,因此劳动法对其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扩展资料:

法定假期具体的折算方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来说,2012年6月30日离职的员工,只做了半年,原本年休假有10天的,那计算时只能拿5天来计算。

至于离职时确实有未休年休假的话是按照1倍还是3倍工资来补偿,这点法律没有明确。

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工作11个月辞职有年假吗?

辞职离职人员可以享受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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