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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到底是带薪几天,可以拿几天工资?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
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2021国庆节带薪假期有几天?
2021年国庆节只有3天有三倍工资,虽然假期总共有七天,但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却只有三天,而其它四天只有二倍的工资。
1.2021国庆节加班三倍工资第一天:为10月1日(星期五),农历为辛丑年八月廿五,这一天也是国庆放假的第一天。像交警人员,这时候正是最忙的时候,需要指挥好交通拥堵现象,因此加班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这一天加班会给他们支付三倍工资。
2.2021国庆节加班三倍工资第二天:为10月2日(星期六),农历为辛丑年八月廿六,属于国庆小长假第二天。有的工作单位由于性质比较特殊,不能没有人值守在岗,所以会安排一个人守候在岗位上,而被10月2日这天安排在岗的人员,单位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
3.2021国庆节加班三倍工资第三天:为10月2日(星期日),农历为辛丑年八月廿七。若单位遇到紧急情况,会召回员工加班的现象也是有的,这一天也是属于国庆三倍工资的最后一天,不能支付加班工资的,就需要安排员工进行调休。
综上来看,2021年国庆节在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这三天加班的。
事业单位国庆放假几天带薪休假?
事业单位国庆节放假7天是可以带薪休假的。
国家节假日规定的放假时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可以带薪享受的。如果说是工作的原因,不能按时休假,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补休或调休,没有休息的时间,假期之后给予安排,这是一种方式,另另外一种方式当你个人因私请假时候进行顶补。
2021年国庆放假单休有几天假?
2021年国庆节放假,单休有几天假 首先,2021年国庆节放假单休,有七天的假期 这七天的单休假期,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国庆节都可以休 而且国庆节的时候,这七天假是必定休假的 带薪的休假 ,所以说2021年国庆节放假单休,有七天的假期 还是正常休假哦
2020年国庆节放假如何算带薪假?
今年的国庆和中秋放假是一起的你知道吗?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一般是前4天计算加班费300%,后面4天如果不能安排补休,也需要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国庆放几天假?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条:国庆节放假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前三天工作有三倍工资,没有规定国庆日有薪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扩展资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国政府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