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口味的布丁,商家借用汉字里的谐音,在外包装上写着“笑竹颜开”。当张女士被读小学的女儿问及这个成语的含义时,她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只能告诉孩子,这是商家的广告,不是成语。”张女士说,如今市面上这种谐音梗广告越来越多。在她看来,商家把错别字当创意的做法不可取,很容易误导孩子,引发效仿。孩子:“笑竹颜开,什么意思?” 前两天,市民张女士带女儿逛超市时,给女儿买了一盒布丁。张女士说,布丁拿回家,孩子打开盒子吃时,突然问了她一个问题:“妈妈,笑竹颜开是什么意思?”张女士刚想给女儿解释成语“笑逐颜开”的含义时,女儿把手里的布丁拿给她看,她这才发现,在布丁的外包装上写着的是“笑竹颜开”。 原来,这盒布丁是山竹口味的,商家为突显口味的特殊性,利用了汉字里的谐音,写成了“笑竹颜开”。张女士说,她的女儿刚读小学二年级,孩子从上幼儿园的时候起,她为了教育孩子多识字,平时也经常会指着商家的广告语现场教学。可如今,商家的这种谐音梗广告,竟让她不知如何解释才好。家长:商家把错别字当创意,容易误导孩子 “这是商家的广告,不是成语。”张女士给女儿讲了成语“笑逐颜开”的意思。为了不让女儿被误导,她只能告诉孩子,在成语里,这个“竹”就是错别字,但她发现,孩子似乎已经被先入为主了。 最近,在跟其他家长聊起此事时,张女士发现也有家长有同样的困惑。“现在是网络时代,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流行谐音梗了。”张女士说,对于成年人来说,商家的谐音梗广告确实方便记忆,是一种创意,吸引眼球。但对于孩子们来说,他们尚在学习阶段,很容易被误导。她希望这种现象能够引起商家以及社会的重视,建议商家在广告宣传时,在创意的基础上,尽量规范用字。律师说法:应该对谐音字加上引号,以免公众误解 对于这种现象,辽宁团团律师事务所欧阳康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三)招牌、广告用字;(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欧阳律师说,商家为博眼球不规范用字,对青少年确实会产生不良影响。建议商家在利用谐音字进行宣传时应该严谨和慎重,不能有歧义。若要使用,也应该对谐音字加上引号,以免对公众造成误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孙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