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炮王是什么梗,加拿大签王是什么意思?
加拿大签王是吴亦凡,最近,吴亦凡被爆出youjian未成年,很多受害者指认他是牙签,所以吴亦凡就有了吴签这个外号,而吴亦凡是加拿大籍,所以又叫加拿大签王
吴亦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吗?
外交豁免权只针对外交人员以及外交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吴亦凡怎么可能享有外交豁免权?
况且外交豁免权也不是针对所有的罪行,像强奸幼女这种私人犯罪一般都不在外交豁免权之列。
但也有例外,因为外交官代表的是国家,在其他国家受审不仅是国家尊严受到损害,还因为外交官掌握的信息比较重要。大部分时候,一个国家会积极避免自己的外交官在其他国家受审。
这方面美国的经验最丰富,总是各种威逼利诱,或者直接偷渡回国。就像在英国撞死一个年轻人的美国外交官夫人。
至于吴亦凡,他是加拿大人,但在中国触犯法律就应该在中国判刑,所依据的是中国的刑法。
而在量刑上,他和国人一样,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没有丝毫优待。
哈兰德希望得到100万英镑周薪?
我敢百分之百肯定,不会同意的。
第一、这会破坏更衣室的平衡。哈兰德作为目前最炙手可热的前锋,拿队内第一高薪,估计没几个人不同意,但是要拿100万,估计都不会同意。毕竟足球是11个人的运动,不是一个人真的就能每次上演一条龙。如果哈兰德拿到100万周薪,我想,会不会其它队员都不给他传球。最后还是害了球队。
第二、俱乐部不同意。100万周薪,对俱乐部来说,压力太大了。相当于养了3.5个坎特。要知道,坎特现在是球队内的顶薪球员。他一个人,顶3个最顶级球员的薪水,不值得。俱乐部不是某一个人的球队,需要财政长期健康发展,做到收支平衡。100万周薪,肯定会破坏球队财政健康,不利于球队保持竞争力。
第三、球迷不会同意。作为蓝军死忠球迷,大多数人虽然希望俱乐部能够引进最牛的前锋。但如果要付出这么高的代价,球迷也是不愿意的。不管是中国的蓝军球迷,还是英国的球迷,看了他们的留言,都表示反对。
第四、最重要的是,我不同意。哈哈。请问,你同意吗?兄弟!
云南22岁小伙分期给吴亦凡36500能拿回来吗?
有希望拿回来,不过希望也不大。
因为那是6年前的案子,那时并没有吴亦凡是炮王的实锤证据,更没有吴亦凡实施犯罪的证据。
打官司是要讲事实和证据的,云南小伙王吉胜当时拿不出证据支持自己的言论才会败诉,以当时的情况,无论法官还是律师的操作都是没问题的。所以没有证据还是不要在网上乱开炮,吴亦凡当然罪大恶极不可原谅,王吉胜败诉承担后果也有自己的责任在里面。
最终要看警方的调查结果,如果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6年前就开始从事犯罪行为,那么相当于王吉胜的案子出现了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在这种情况下王吉胜才能翻案,才能把钱都要回来。
最新的消息是律师已经把由王吉胜因为败诉承担的吴亦凡方律师费一万元退回。另外,不论有没有翻案王吉胜的案底已经形同虚设,可以不用再背负心理压力和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开始以后的生活了。
吴亦凡事件大家认为最终会如何收场?
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觉得还会有更多的女生站出来实锤吴,有的从开始就留着所谓的证据,有的就是为了借机上位,女孩子们以后请多自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对于娱乐圈的事情你咋看?
不就是人设坍塌嘛,不就是婚外情嘛,不就是今天一大早就爆出的张雨绮因家暴老公又离婚的热搜嘛。这些事情在娱乐圈不是家常便饭嘛,早就见怪不怪,无须大惊小怪。
刘强东事件,我觉得被“仙人跳”的可能性较大,但今天又爆出老婆卖房产的事情,真是眼花——话说刘强东也不算娱乐圈的人。
吴秀波“翻墙”事件,发酵了好几天了,女主也冒出了好几个,如果是真的,只能佩服大叔的身体了。不过应该假得成分比较大,可能又是得罪了谁被下套的。
其实娱乐圈真的乱,不是床上那点事,而是无间道,设局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