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发生在你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趣事?
你好,我是活跃的大宝,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1.昨晚在小区遛达,右手拇指被蚂蜂蛰了一下,我拍了张照片发朋友圈。结果一个做微商的同学盯上了,说我是过敏体质,要我买他的产品,还说原价五千现在只要399。我碍于同学情面没当场拒绝,告诉他过两天看看情况再说。今天一大早他就问我情况怎样?我不想再让他惦记了,于是用自拍模式拍了左手拇指发给他,说已经好了。不一会儿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他把我右手拇指照片和左手拇指照片摆一起发朋友圈:真实案例,蚂蜂蛰了拇指一晚就好,有图有真相
2.朋友做微商,新进一款黄泥面膜。然后她就在朋友圈晒了一张自己的自拍,满脸抹的跟屎一样。还配了段文字:“单身狗们都过来吧。”我去,是单身狗也不能让我们吃屎啊!
3.第一次做微商,请大家多多支持!爆款减肥贴,5元一卷,贴上后一天即可见效,承诺无效退款,一个疗程7天,可以瘦10斤,重点:贴嘴上,一定要贴嘴上。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你能满意
有哪些微商不能做,名人代言的微商靠谱吗?
楼主的问题应该分成两块进行提问,我就来一一解答,先从第一个问题探讨。
哪些微商不能做?
近些年,随着微信用户的不断增多,微商行业的人群也在不断地增多,从而使整个微商市场变得鱼龙混杂。据说,许多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在这个新兴行业。而为避免这样的事件,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首次将微商纳入监管体系。那么,做微商有哪些不能触碰的雷区呢?
1.销售香烟相信每个人都清楚,想要销售香烟,必须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微商朋友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药品代购其实,销售进口药品是违法犯罪的事情。如果因为销售进口药品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在我国法律里都要按卖假药论处。
3.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做微商,产品是核心。但是,偏偏有一些人就喜欢钻空子,去销售一些廉价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因为这样的利润更多。近些年来,海外代购十分红火,不少人专职做代购生意赚取差价,出售进口商品必须合法合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每年的“3.15大会”都会揭露曝光一些售假行为。不管是在线下还是在线上,管理部门对假冒伪劣、三无产品都在持续的监管和打击。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涉案金额过百万,情节严重者可处无期徒刑。
4.红包赌博如果是朋友之间发红包是以娱乐的形式进行,那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有营利目的在,有抽头这个获利情节在,就涉嫌赌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淫秽视频淫秽视频在我国是一直是高压线的禁区,不要说销售淫秽视频了,只是传播、分享淫秽视频都是会被治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传销传销,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但是近年来,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情况屡见不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网络传销,构成违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微商经营者,一旦遇到以“拉人头”、发展层级、筹资返利等进行传销的行为,应拒绝参与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7.网售“进口化妆品”现在,随着经济生活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喜欢买国外的化妆品,但是由于国内没有线下实体店可以选购,不少人会选择通过网络渠道购买。无论是网络还是实体商家,经营进口化妆品都必须经过海关报关,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该案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要按照海关的相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买此类化妆品时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相关进口审批证明。
8.销售冒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制裁全方位地给予打击。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依然要严格遵守法律,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商标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他人不得侵犯。”
9.在广告中恶意贬低同类产品随着微商的人群越来越多,竞争力也非常大,一些商家为了“突出重围”、吸引客户,可能会选择剑走偏锋。在网上发布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以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而微商想要做得更好,就要找一个微商城系统平台,天店通专门致力于做微信开发以及微商城系统等,保障您不会走入误区。
名人代言的不一定靠谱
作为娱乐圈的明星,如果没有接过品牌的代言,就说明可能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名气。一线的明星一般都有大牌找他们代言,一个人可能身上带着不少大牌的代言签约。但也有不少正火的明星去代言微商产品。明星代言微商,从一线到十八线,都想钱想疯了吧!
最近销声匿迹的范冰冰以前正火的时候,也是代言过不少微商的,曾经有代言过一个叫“中华神皂”的微商品牌,这个品牌后来还被爆出属于三无产品,导致最后被查封。之后范冰冰还有代言过一款燕窝品牌,并且在自己微博上进行宣传。
因为电视剧《香蜜沉沉烬如霜》大火的演员邓伦,他代言的微商品牌的姬存希,姬存希上一任代言人是金秀贤,感觉代言人格调都挺高的。但微博上的宣传却又是浓浓的微商风格。
前段时间高云翔被曝出轨后,董璇狂接了不少微商广告,可能是要自己出来挣钱了吧,毕竟高云翔还有巨额的赔偿金。不少网友也为她感到心疼,全家人的重担都得她来扛起了。
但是这么高频率的接微商的代言,真的是自降身价,董璇的商业价值也被不少商家嫌弃了。
凭借《偶像练习生》爆红的陈立农就被微商“盯上”了,在签约之后,被粉丝知道了自己家爱豆要代言微商,粉丝强烈抗议,最后陈立农公司选择单方面解约,但微商品牌方却不同意解约。
大部分微商属于三无产品,这样对明星的声誉其实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但也有不少明星为了高额的代言费,还是选择接受微商代言。明星“代言微商”靠谱吗,她自降身价养家,连接多个代言被嫌弃!
淘宝收到货后很多评价都是帮说朋友买的,那都是什么梗?
这个就是淘宝转卖,有的是微商借货卖,就是在你家卖东西,拿到别的地方加钱卖。
我家很多,就是发货地址每天都不一样,都是过几天就有单,发往不同的地址。
喜欢让他卖的也没关系,不喜欢的,一般有的款我会直接发次品给他,下次他就不做了, 也有是单纯的是帮不懂上网的人买的。也有送人的。
这样的评价如果多,作为买家可以理解这个东西应该不会差的。
当然这样的事情卖家肯定是应该知道的,买家记录都会有单号地址显示,只要三个不同的地址就要注意了。如果你家是独家原创的,就要和我一样,去网络杀毒了,
支持原创,打击盗版。希望所有的人们都来净化网络环境,谢谢大家!
李艾黄渤什么梗?
李艾用手机特效拍照,样子丑的像黄渤
微商一词啥时候开始用的.谁提出来的?
是2013年吴召国提出来的,也就是现在思埠集团的董事长吴召国!
恭喜方总拿下xx是什么梗?
方总泛指的是那群微商。
总有微商在豪车店里拉横幅摆拍,只拉横幅拍照,根本不买车,然后就是发图,晒成绩,只是吸引人,让更多想赚钱的人加入。装完逼就跑!真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