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佛山市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佛山文化传承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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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练品国之魂什么东西
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成果根本的创造力,是民族历史上道德传承、各种文化思想、精神观念形态的总体。中华传统文化是以老子道德文化为本体、以儒家、庄子,墨子的思想、道家文化为主体等多元文化融通和谐包容的实体系。中华传统文化亦叫华夏文化[1]、华夏文明[2],是中国56个民族文化的统领。而流传年代久远,分布广阔,被称为“汉文化圈”,文者是宇宙自然规律理律描述,文化是道德的外延;文化自然本有,文化是生命,生命是文化;文化是软实力,是决定一切的内在驱动力;文化又是社会意识形态,是中华民族思想精神,是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的根本。目前“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就是一个专门从事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团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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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及其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要求,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遵循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教育先行、奖惩并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本市倡导传承优秀岭南传统文化,弘扬敢为人先、崇文务实、通济和谐的精神,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活动,共建共享“爱满佛山、向善之城”。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五条 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第六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引导,协助、支持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企业事业组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支持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七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荣誉和民族团结,尊崇英雄烈士,维护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第八条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遵守执法规范,加强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着装规范、仪容整洁、语言文明,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全程记录执法过程。第九条 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自觉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节约资源,减少垃圾的产生;
(二)优先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环保产品,减少使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四)维护水、土壤生态环境,不得向河流、河涌、湖泊等水域和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以及湿地等区域排放排泄物、废弃物以及未达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五)爱护花草树木,不乱刻画,未经允许不得移栽、攀折、采摘;
(六)爱护野生动物,不得违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七)其他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行为规范。第十条 在爱护公共卫生方面,自觉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维护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整洁,自行清理所产生的垃圾;
(二)依法依规分类投放垃圾;
(三)爱护和合理使用公共卫生设施;
(四)不得违法张贴、喷涂广告;
(五)遵守控制吸烟有关规定,倡导吸烟控制,不得在幼儿园、学校、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内等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时注意避开他人;
(六)保持公共厕所卫生,不得占用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
(七)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遮掩口鼻,可能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时,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
(八)根据公共卫生安全需要,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当采取必要有效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尽快就医,并自觉遵守有关公共卫生防疫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其他爱护公共卫生的文明行为规范。
“优秀文化在我身边”教育活动具体内容介绍
老庄小学“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
实践活动方案
寒假将至,根据寒假期间节庆、民俗等传统文化活动集中的特点,为引导全体少年儿童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感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涵的价值理念。教育学生从小做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在寒假、春节期间少先队员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公布如下,请各校大队、中队辅导员认真做好动员工作,让全体少先队员过一个有价值、充实、忙碌“眉飞色舞” 的假期。
一、活动时间
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后
二、活动主题
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
三、活动对象 全体少先队员
四、活动内容
1.( 1 )做一个文明宣传员。寒假期间,少先队员要把在学校养成的讲文明、讲秩序的好习惯坚持下去.
( 2 )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家人或亲朋好友,远离封建迷信、赌博、浪费、乱放鞭炮等不良习俗和生活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为长辈做一件事情。动员少先队员在寒假期间,为父母家人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如在家打扫卫生、做饭、洗衣服、喂家禽等,学习一项家务小本领,争做懂事、有责任的家庭成员,践行“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
(4)学讲一个传统故事。寒假期间诵读传统文化经典图书篇章,倡议背诵《三字经》《弟子规》《国学经典诵读读本》等,学讲一个如“精忠报国”“闻鸡起舞”“一诺千金”“孔融让梨”等反映民族精神的传统故事,感受蕴涵在传统故事中的家国情怀和精神追求,学习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学后,班级开展故事演讲比赛。
(5)结合自己在寻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真真实实的人和事,完成一篇“我们身边的优秀传统文化”、“压岁钱的用途”、“传统故事伴我成长”等主题作文。
2.新学期开学后,各班组织一次“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主题中队会,一至三年级的少先队员,重点展示交流参加活动的体会感受;四年级少先队员开展传统故事讲故事比赛。
3.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主题队会活动,进行交流分享和活动总结。并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进行表彰。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的作品制成专栏全校展示。
4.学校对全体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好的经验做法等汇编成材料,并向外传宣传推广。各中队选送至少5——10件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少先队大队部交流。作品要求:文字记录有过程、有家长或有关人员签字、评价;活动记录有照片。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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