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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利与弊(传统文化的利与弊议论文7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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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中国传统文化有何弊端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三大弊端:缺乏平等性、科学精神和法治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有精华也有糟粕。一些精华内容,我们比较推崇和重视,例如唐诗宋词。还有一些精华内容,我们非常遗憾地丢掉了许多,例如古人强调个人修养,讲“浩然之气”和“仁义礼智信”。对精华部分,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糟粕部分,我们要批判和舍弃。一些糟粕早已受到批判却没有消失,像毒瘤一样仍然影响着中国社会,例如等级观念和封建迷信。还有一些弊端,国人没有认识到或没有足够重视。它们已渗透到人们灵魂的深处,严重阻碍了中华民族的进步和提升。

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一个弊端是缺乏平等性。

“平等”具有双重涵义。一是人际关系的平等,也就是人格上的平等;二是社会关系的平等,也就是法律(权利义务)上的平等。“平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现代世界三大价值观——民主、人权和法治——的基础。没有人际和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就没有个人的独立性;没有个人的独立性,就没有个人权利可言。

在我国古代,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个人生活在社会之中,首先应承担义务,而不是享受权利。个人受到礼教和宗法、国家和家族机器的强力压制,几乎无丝毫自由可言。皇帝随意杀死臣民,父母可打骂甚至杀死孩子。至于父母棒打鸳鸯、干涉婚姻,在古人眼中那是正常现象!儒家的伦理道德严重摧残了人性。古代等级森严,百姓见了官员要磕头,官员见了皇帝要自称奴才。虽然也有人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更普遍的是“刑不上大夫”。孟子讲“浩然之气”,限于人格独立;庄子推崇“逍遥游”,限于精神自由。

西方世界比较重视个性和民主。希腊神话中的众神体系远不如中国神话的等级森严。亚里士多德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表现出对权威的不盲从。在古罗马,元老院具有重要地位,是后来议会制度的雏形。我国古代皇权至上,不可能有类似的约束机制。我国古代提出“等贵贱,均贫富”,美国《独立宣言》却提出“人人生而平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法律上的平等。另外,我们每个人,无论职业、年龄、职务有多大区别,人格方面都是平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拜官主义”和“拜金主义”严重,人们很难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成熟的民主国家可以通过“理智辩论”进行沟通,做到“宽容异见”。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发生“莱温斯基事件”后的一次内阁会议上,受到多名部长的严厉指责,场面非常难堪。我对此印象深刻。

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二个弊端是缺乏科学精神。

首先,我国古代关心的是人伦和社会而不是自然界。“四书五经”不谈科学,科举考试也不考科学知识。被李约瑟称为“最具科学精神”的道家,产生的一些科学成果不过是追求长生术的副产品。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古代不可能出现系统的科学理论。四大发明只是技术成果。

其次,我国古代不重视工商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经商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在我国古代,商品经济处于萌芽状态,极不发达。而近代科学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工业革命推动了近代科学的产生,近代科学的产生又推动了工业革命。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具有相互推动的关系。

最后,我国古代缺乏形式逻辑。形式逻辑是数学的基础,而数学是科学之母。在诸子百家中,名家讲形式逻辑。可惜名家只破不立,其本质是诡辩论,对我国形式逻辑的建立没有任何好处。《易经》和《道德经》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辩证逻辑必须建立在形式逻辑之上,是形式逻辑的补充和发展,它本身不能取代形式逻辑。在没有建立形式逻辑的我国古代,《易经》和《道德经》恰恰破坏了科学的推理和实验精神,起了反科学的作用。形式逻辑不仅对科学影响重大,还对政治和法律辩论有重要影响。李约瑟难题“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产生?”,原因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这三点。

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三个弊端是缺乏法治观念。

在诸子百家中,法家讲法治,儒家讲德治。法家一度取得优势,但是因为过于刻薄寡恩,法家随着秦朝的灭亡而失势。自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中国封建社会施行的是“德主刑辅”的治国思想。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调整最基本、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从概念和性质上分析,道德是一般行为规范,而法律是高级行为规范。因此,法律是最大的道德。提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道德水准,最重要的是国家机关首先要严格守法、执法。

法律和道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相辅相成,不能相互替代。而我国古代以儒家的“礼”作为事实上的“法”,抹杀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区别。法律规范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即使是圣人制订的“礼”,也不具备法律的严密性。因此,“以德治国”本质上还是“以人治国”。“出礼入刑”混淆了民法和刑法的区别,“原心定罪”败坏了刑罚的原则。

中国是一个盛产“潜规则”的国家。所谓潜规则,就是不能摆上台面的规则,即法律、规章制度和明文规定之外的规则。潜规则盛行是整个社会缺乏法治观念的体现,严重败坏了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的利与弊各是什么?

所有的事情都有两面性,这个两面性如果用最直接明了的方法讲的话,就是:利和弊。中国传统文化所涉及的面那么广,还真没办法用一句话简单直接准确的概括。

《周易》讲,……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 同样的一个事物,不同的人对他的认识是完全不一样的。《望庐山瀑布》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 也是这个道理,同一个人看同一事物,站在不同的角度立场,所得到的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中国传统文化主体是世界上最优秀卓绝的文化,她不但让中国人懂得 礼义廉耻,懂得 仁义理知信,还让世界上其它国家的人 有纸写字作画,有火药作枪炮御敌,有精美丝绸暖身,有指南针作向导在大海或沙漠中行走时不再迷失…… 

近代,随着一大批野心勃勃海归的到来,中国传统文化讲的 “学夷人之长以制夷”思想土崩瓦解,中国传统文化也遭遇了灭顶之灾,几千年的文明古迹,精美建筑多数被拆除,或者以“保护性修缮”之名修得面目全非,处处是西式高楼林立,中国人说话时也以中间夹杂着ABCD而自豪,很多小学生中学生,连一篇像样的中文文章也写不出来,却整天为学英文而发奋图强。

总观前后上下, 中国传统文化的利是:教导人们如何做一个有仁义道德,上通天文俯察地理的人。中国传统文化的弊是 教导人们做一个有仁义道德,有通天文俯察地理的人。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点也是她致命的要害呢,就因为她的仁义道德,让她在一个不讲仁义道德的年代被一些不讲仁义道德的人钻了空子,使自己在自己的地盘都无法立足,就因为她的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的高深理论,让一些肤浅的蠢驴们人云亦云,说她是封建迷信,以颠覆她为荣。

中国传统文化至今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中国的传统文化能够发展几千年,绝对是利大于弊的,这么多的人口,这么广大的地方,这么多的矛盾。想要让它平衡下去,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而且最重要的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让这个地方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

中国传统文化的利弊

中国传统文化的缺陷

这里所说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缺陷是相对于西方近现代的工业文明而言的。自古以来中华文明大多数时候都处于一种自给自足的几乎封闭的状态,对外交流也是输出大于输入。如果没有东西方文化的剧烈碰撞,仍然处于一种相对隔绝独立的状态,那么中华文明还会按照自己固有的内在逻辑长久发展下去。近现代科学的发展突破了人类千百年来的地域限制,中国已经不可能再孤立于国际社会。西方侵略东方,同时也为东方提供了自我更新的契机。

对于每一个熟悉中国历史的人,都会产生一个疑问,如此完美的中华文明,为什么到了为什么会在近现代大大落后于西方?中国传统文化的有哪些重大缺陷?窃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缺陷是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这些缺陷是某种类似基因的欠缺,是我们的祖先未曾经过也未曾见过的东西。这些缺陷可以简单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没有形成科学观念;

(二)没有把客观自然世界作为研究思考的中心; (三)重农轻商对社会生产的阻碍; (四)伦理秩序对个人自由的束缚。

中国传统文化的缺失与不足

今天要讲的第二个问题,中国文化究竟有哪些不足和缺失? 第一个就是政治体制领域,儒学带来一系列问题。

如果你要了解一个国家的状况,最好的办法之一是看它的法典。当时的社会关系、文化状况、国家管理状况都体现在那里了。1810年,中国的法典(《大清律例》)第一次翻译成英文出版,英国的一份报纸《爱丁堡评论》说,中国人在很多方面的知识都是不足的,我们发展很快的东西,他们都不知道。

中国的法典有什么特点呢?民法内容很少,基本内容是刑法,甚至连民事纠纷也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这里面体现儒家政治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伦理与政治的统一。中国传统文化的骨干是儒学,而儒学讲伦理和政治的最多。从西汉开始,就强调以孝治天下,把家族伦理拓展到整个国家的治理,后来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公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套体现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宗法专制,伦理与政治统一,这与当时的社会状况完全是符合的。因为那个时候的社会是自然经济,经济状态比较稳定。

第二个特征是专制制度下严格的等级关系。用孔子的话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现在有一些学者认为它是很好的,好在哪里呢?皇帝按照皇帝规范行事,君、臣、父、子都有一套严格的规范;这是从好的方面来说的。但它的另一面是等级森严,不能逾越。而英国在1215年就有《大宪章》,国王加税要得到诸侯的同意,要保障各地自由、自治的权利。中国的大小事都是天子或尊长说了算;抗上是极大的罪恶;儒家政治理论把这些合理化了。中国没有国际学术界界定或多数学者公认的封建制度。如果是封建制度,国王、诸侯之间是契约关系;而中国没有这样的关系。

儒家思想的第三个特点是服从。用孔子的话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假如有争议,由谁定是非呢?由圣人和皇帝的话来决定,圣人的话是最后的标准。公元一世纪,汉章帝召集儒门的代表人物在白虎观开会,由班固执笔写出一部《白虎通议》,章帝批准后颁行天下。以儒学为指导,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制定详细的规矩或规范。突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三纲六纪(六亲),服从尊长。以后历代的法典,唐、宋、明、清的律例都继承了《白虎通议》,将三纲六纪作为贯穿始终的东西。一般的老百姓犯了罪,按照身份的高低、亲疏关系给你定罪。 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二个问题是思维方法的缺陷。 中国人的思维方法有问题。杨振宁在2004年作报告时讲了一句话:“《易经》对中国的科学发展很不利。”他说,其中一点是不讲演绎论证。《易经》归纳了很多当时的社会现象、自然现象,但没有严谨的演绎和论证。这是杨振宁作为科学家讲的真话。而在他讲这话之前,16世纪末17世纪初,利玛窦在他写的《中国札记》的书里就说中国人不懂逻辑规则。他讲的是真话,中国没有逻辑学。后来我们拼命从《墨子》里面提炼、搜寻,认为里有逻辑包括辩证逻辑。然而《墨子》里面虽有逻辑思想但没有完整的理论,而且因为它不符合社会的需要,后来连《墨子》也式微了,研究的人很少,四分之一的篇章失传。西方的情况则不同,他们有逻辑学,不但古希腊已经有完整的形式逻辑理论,他们中世纪教育要上一年的辩论课,实质是逻辑课。利玛窦是这样讲的:为什么中国人不重视科学,不重视逻辑呢?很简单,因为这里面有利益关系,在中国你懂四书五经,不用学数学和逻辑,也不鼓励做实验,就可以考取科举和做官。这样的状况下,科学当然没有办法发展起来的。另外在中国天文是很丰富的,只是和星相结合起来了,哪里地震是天发怒了,是对皇帝的惩罚。各种是非按照圣人的话来判断,也就不必辩论和讲逻辑理论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怎能产生现代科学?

利玛窦来到中国的时候把《几何原本》带过来并翻译了六卷,还有九卷没有译出。一直到平定了太平天国,曾国藩做了两江总督,他接受科学家李善兰的建议,拨款支持把后九卷翻译出版,把以前译出的六卷也校对一遍,出了一个完整的版本。李善兰请曾国藩写个序,曾国藩不懂,就让自己的儿子曾纪泽(曾作过中国驻英公使)代笔。曾国藩知道光懂中国传统文化不行,从小就让儿子学英语,接受现代科学教育。曾纪泽代他爸写的《几何原本》序言说:“盖我中国算书以《九章》分目,皆因事立名,各为一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几何原本》不言法而言理,括一切而概之曰:点、线、面、体。……《九章》之法,各适其用,《几何原本》则彻乎《九章》立法之源,而凡《九章》所未及者无不赅也。”这里说透了中西思维方法的差别。《九章算术》共收有 246个数学问题,分为九章。分别是:方田、栗米、衰分、少广、商功、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它的计算方法有成就,但是没有上升为完整的理论。曾国藩看完儿子写的东西后大为赞赏。当年曾纪泽的评价不一定完全正确的,但他的确说透了中国思维方法的弱点。

此外,几个世纪以来中国人自认为中国的道德是最高尚的,洋人是蛮夷,道德文章是永远比不上中国的。实际情况怎样?现在看来,道德规范也有很大的缺陷。一方面,我们道德规范有一些是跟世界各国一样的,比如我们讲“仁、义、礼、智、信”,大致上从任何一个文化体系里都能找到类似的东西。在西方,仁是“博爱”;义是“正义”,有些道德规范世界各国是一样的,不同的语言系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这是一个方面。但是,进一步考查这些规范的内容,问题就出来了:儒学的核心是仁义。用《中庸》的话来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讲人不是讲人的平等,而是将亲情摆在首位;义的内容拐个弯变为要尊重别人!

我们的道德规范有明显的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重义轻利”。小人与君子的划分就是看你重不重视利,你重视利就成小人了;但是人性本身是追求利的。

其次,我们的道德是以三纲为基本架构的,没有人际之间的平等。

再次,中国道德观念里群体的利益是第一位的。可是,人要现代化,社会要现代化,都必须将个人权利、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要变成现代公民,维护现代公民的尊严、现代公民的权利是根本,道德的根本也是政治的根本,政治归根到底是为维护公民个人的权利服务的。

此外,作为蔑视个体权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上没有坚决、彻底地保护私有财产。有一个原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和官府侵犯民产,屡见不鲜。而自从中国传统文化法典化以来,因为要维护宗法专制,维护三纲,所以就规定一条:祖父母、父母在不准分户口、分财产,不准“别籍”,不准“异财”。唐、宋、元、明、清一直都延续这一条规定,谁违反这一条是要受惩罚的。 另外一点是不准你经营新的经济形式,比如中国学外国人要经营轮船。19世纪70年代李鸿章做直隶总督时,广东商人在天津申请办轮船企业,李鸿章不准。1890年代张之洞做湖广总督,湖南的一些商人要在洞庭湖、长江上办小轮船公司,张之洞说不行。一直到戊戌变法前后,张之洞还是不同意。也就是说,办这些新企业,只准公家办,不准私人办,即使私人可以办,也要批准。限制私人财产进入某些经济领域,等于你的财产权不能充分实现,经济自由受到限制,私有财产就大打折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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