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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鬼神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之鬼神信仰)

今天给各位分享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鬼神文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传统文化之鬼神信仰进行解释,1、中国鬼文化的基本特征2、中国的鬼神文化3、古人为什么要造出鬼神的概念呢?6、中国鬼文化中国鬼文化的基本特征纵观整个过程,我们发现中国的鬼文化由于其形成背景的特殊性,(一)家族宗法制的长期存在使中国的鬼魂观念与祖灵观念紧密结合,从而给中国的鬼文化...

今天给各位分享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鬼神文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传统文化之鬼神信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中国鬼文化的基本特征

纵观整个过程,我们发现中国的鬼文化由于其形成背景的特殊性,在总体上也呈现出与其它地域的鬼文化根本不同的突出特征。

(一)家族宗法制的长期存在使中国的鬼魂观念与祖灵观念紧密结合,从而给中国的鬼文化留下了鲜明的宗法烙印。

家族宗法制在西周确立之后,作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以不变应万变,贯穿于中国社会三千多年,对中国的意识形态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国鬼魂观念受其影响,在西周前后曾发生过质的变化。从殷都废墟中发掘的考古资料看,西周之前的殷人的鬼神观依然存在着多种崇拜的倾向,日月星晨、风雨雷电、山川河流都有灵魂,均具备降灾降福、佑人害人的功能。不仅如此,在殷人看来,父母及祖先的亡灵和自然界的其它神灵一样也经常无端做祟,危害后代。“贞祖辛祟我”[1]、“贞妣己祟帚好子”[2],这里亡故的考、妣和祖考、祖妣无端做祟,和其它天灾人祸具有同等的意义。

周代以后,随着家族宗法制的确立,亲祖之灵作祟的提法逐步消失。因为在周人心目中,祖宗之灵是以“敬德保民”为己任的,他们不仅品德高尚,而且是亲族子孙道德行为的监护者,绝不会无缘无故作祟,危害子孙,干违背道德的事情。随着对祖宗亡灵作用的美化,祖先崇拜在各种崇拜中逐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出现了祠祭、家祭、墓祭等多种多样的对祖先的祭祀形式,特别是宗庙、祠堂作为祭祖的重要场所,其营建构造逐步受到重视。《礼记·曲礼上》有所谓“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的说法,即诸侯、天子营建宫室,要首先建宗庙。与之相适应,在宗庙、祠堂内逐步出现了各种复杂的祭祀活动,“月祭”、“四时之祭”等。除此之外,对那些无主孤魂,以防其作祟,在郊外临时设坛进行“招魂致祭”。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与祖先崇拜相连的祠庙建筑、墓地建筑广布于中国各地,组成一个文化传播的大系统。至今为止,我国有关鬼的小说、戏曲、美术、舞蹈等所涉及到的人、景、物,大都与祖先亡灵、宗庙、祠堂、墓地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祭祖活动的经常化、祭祖形式的多样化、祭祖意识的普遍化,使得中国鬼文化带上了浓厚的家庭宗法特色,使之显著区别于西方及其它地域的鬼文化。

(二)道教的广泛流行,使中国的鬼文化呈现出道巫合一、鬼、神、仙相通的特点。道教是以老庄的哲学为理论基础,以民间巫术、神仙方术为主要内容,并吸收部分儒学、佛学思想综合而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体系。它自东汉中叶产生,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我国古代社会的许多方面发生过深远的影响,其中对中国鬼文化的影响尤为显著。

我们知道,民间巫术作为道教的重要来源之一,它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已产生。巫是人与鬼神之间的中介者,能降神、解梦、预言、祈雨、医病、占星等,是古代社会不可缺少的职业。先民以为疾病是有鬼附体,需用巫术加以祛除,由此有符咒驱鬼的法术。道教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依仗巫术祈福禳灾的思想。在封建社会中期,随着“巫”走向衰落,道士代替了巫的大部分职能,如主持丧葬仪式、驱鬼求平安、超度亡灵等,成为操纵鬼文化活动的重要角色,由此造成了中国古代社会道巫合一的局面。

此外,道教还吸收老庄哲学中“神人”、“至人”、“真人”轻举独往、逍遥世外的思想,迎合人们渴望飞升成仙的心理,构筑了一个完整的神仙谱系。据不完全统计,道教诸神共计430位之多。诸如:菩萨、玉皇、玄女、财神、门神、灶神、海神、关帝、城隍等,还有众多行业神,如:铁匠崇老君、染匠崇梅葛仙翁、乞丐崇罗祖大仙等。至于鬼谷子、张天师、许真君以及人们常说的八仙更是妇孺皆知。通过对道教经典《道藏》的研究,我们发现,道教的神仙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有名、有姓、有形、有质、有情、有欲,并有一部得道成仙的生活史。道教的这种创造神仙的思维方法,极易给普通世人造成一种错觉,即人死本为鬼,但只要得道便可由鬼或变神或变仙,由此导致了中国鬼文化的鬼、神、仙相通,混杂不分的特点。

(三)佛教的传入使中国固有的地狱观念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特点。

佛教在公元前后传入中国,经三国、两晋至南北朝而隆盛,它对中国鬼文化的影响突出表现在“地狱观”上。与中国固有的冥界观念相比,佛教的地狱突出“狱”的特点。即刑罚世间之人,无论生前贵贱贫富,死后其鬼魂均要到阴间地狱接受冥王的审判,这无疑为进入阶级社会后,伸冤无门的中国百姓提供了一种心理解脱的手段。佛教的地狱数目之多,为其它宗教所不可比拟,且极为混乱,大致有根本地狱、孤独地狱、十八层地狱等。每类大的地狱又包括众多的小地狱。每种地狱内皆有多种多样的刑具,让亡灵在此以生前行为的善恶进行或轻或重的制裁,而且还有以阎王为首,佐之判官、鬼吏、鬼卒的一整套管理地狱的官僚体系,所有这些是我国上古幽冥世界观中不曾有过的。后来佛教的地狱观念吸收了中国早期幽冥观中“地下九层说”的某些因素,并与中国的官吏体制相结合,创造出汉化的“十殿阎王”。“第一殿:秦广王蒋;第二殿:楚江王历;第三殿:宋帝王余;第四殿:五官王吕;第五殿:阎罗王包;第六殿:卡城王毕;第七殿:泰山王董;第八殿:都市王黄;第九殿:平等王陆;第十殿:轮转王薛”[3]。各殿阎王职责分明,分管着阴间的各类事宜。可见佛教地狱观与中国固有的冥界观念互为补充、互为依靠,共同构成了中古以后我国庞大复杂的幽冥世界体系。

(四)儒学作为传统文化的主流,因其推崇“忠孝仁义”的做人原则,受其影响,中国的鬼文化呈现出浓厚的伦理至上性特点。

儒家对鬼神的存在持怀疑、疏远的态度,孔子认为应当“敬鬼神而远之”[4],“未能事人,焉能事鬼”[5]。但另一方面,儒家对与鬼文化有关的丧葬、祭祀活动又给于高度的重视。针对这一现象,有人认为,从根本上讲,儒家承认鬼神的存在。这种看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需要指出的是,儒家之所以对丧葬、祭祀等鬼事活动给予高度的重视,其目的不完全在于事鬼神,而在于以此为手段来增强人们的忠孝仁义观念,巩固尊尊卑卑的等级制度。曾参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6]正是这一思想的集中表现。儒学创始者及后世继承者正是以“民德归厚”为出发点,将“忠教仁义”的伦理观念注入纯属于巫术、仪式范畴的鬼文化活动中。随着宗法制度的日益巩固,儒学对丧葬、祭祀的讲究更是到了繁文缛节、甚至不近人情的地步。历代有关丧葬之礼的阐释、论著汗牛充栋,对孝子贤孙在丧、祭中表现出来的惊人的推崇更是史不绝书。《礼记》一书便是对丧祭活动进行完整归纳的代表作之一。这种把丧祭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义理化的做法,客观上极大地推动了鬼文化的发展,同时又使中国的鬼文化带上了浓厚的伦理至上性的色彩,由此构成了中国鬼文化显著区别于其它鬼文化的又一重要特征。

中国的鬼神文化

鬼神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灵魂,不管历史怎样曲折,鬼神文化始终影响着人类的发展,始终与人类共存亡.从广义外来讲,所谓鬼神文化,应当涵盖中国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和民间文化的全部精华。

象中元节就是一个影响很广的鬼神文化代表。

古人为什么要造出鬼神的概念呢?

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习俗中,无一不渗透着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古代汉民族人相信神的存在与力量,他们往往以世俗生活的经验对待、供奉神,赋予神以血肉之躯与情感的形象,并在日常生活中将其加以固化,作为一种文化符号世代传承。这一鬼神文化影响着各地区的民俗和社会思维模式,甚至对中华民族性格的形成有重要作用。如新春佳节中的桃符对联、年画上的门神、抑或孩童所喜好的压岁燃炮,其一习俗背后依旧是中国人文化根源中的神灵观念。然而,相较于其他国家与民族,中国汉民族在对神的信仰与崇拜背后,又有着些许微妙的不同。

中国汉民族戏神的背后,是对神既敬畏又想跳脱出某种权威和束缚的微妙心理。其本质在于人们对神的信仰与崇拜带有一种功利性目的。如《大唐传载》所载,唐代的一些茶商,"陶为陆羽像,谓之察神","有交易则以茶祭之,无则以釜汤沃之。"有生意的时候就以茶水敬神,没有生意的时候就用热水浇神像,其敬神的功利目的昭然若揭。

此外,对于中国的女性神更是在虔诚中还隐藏着些许轻薄的戏神心理。中国古代的女性神大都是皮肤嫩白,体态丰盈,宫祥装饰,端丽雍容,符合古代女性的审美标准。如《封神榜》中的女娲圣像,"容貌端丽、瑞彩翩翩,国色天姿,婉然如生;真是如蕊宫仙子临凡,月殿嫦娥下世。"竟使纣王一见,"神魂飘荡,陡起淫心。"

又如《水浒传》中的九天玄女,本是位颇谙军事的女神仙,鸟身人头,但在小说中却被描绘成如一位雍容华贵的后妃:"当绾九龙飞凤髻,身穿金缕绛绡衣。蓝田玉带曳长裙,白玉圭璋擎彩袖。脸如莲萼,天然眉目映云鬓,唇似金朱,自在规模瑞雪体。犹如王母安瑶池,却似嫦娥居月殿。正大仙容描不就,威严形象画难成。"

由此可见,就中国汉民族务实性的敬神态度而言,戏神的反动心理恰恰根植于人们对神权威的敬畏,越是敬畏则越是潜藏着叛逆的因子。古代汉民族重生存的生存方式以及现实主义的精神,使得他们将神看作同是有血肉之躯与情感的形象,而世俗生活的烟火气息,则在使得他们在虔诚中又或多或少带着对神的戏谑与幽默。

中国鬼神文化

有百兽,相群爱处,百谷所聚”,或认为“巫臷”即“巫蜒”,就是秦末汉初学者著述的《世本》中的:“廪君之先,出自巫蜒”的“巫蜒”。③

《世本》是目前持巴人源于鄂西观点的最早和最主要的文献依据。

目前流传下来的的《世本》辑本或辑补本有多种,各种辑本都有对“廪君”的记述,尽管记述的详略程度和表述的语句不尽一至,但主体内容是基本一致的。

《世本卷七下·氏姓篇下·姓无考诸氏(清 秦嘉谟辑补本)》:“廪君之先,故出巫蜒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郑氏,皆出于五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廪君名曰务相,姓巴氏。与樊氏、曋氏、相氏、郑氏,凡五姓,俱出皆争神,乃共掷剑于石,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雕文画之,而浮水中,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惟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辙来取宿,旦即化飞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廪君不知东西所向七日七夜,使人操青缕以遗盐神曰:‘缨此即相宜,云与女俱生,宜将去’,盐神受而缨之,廪君即立阳石上,应青缕而射之,中盐神,盐神死,天乃大开,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世尚秦女”。

《世本·下·侯国氏姓(雷学淇校辑本)》说:“巴郡蛮本有五姓。廪君之先,故出巫蜒也。廪君,名务相,姓巴氏。与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山有二穴,其一色赤,其一色黑,如丹漆状。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生于黑穴。五姓未有君长,俱事鬼神,皆登呼躧穴屋,掷剑刺之,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能中之,众皆叹。又各令以土为船,雕文画之,而浮于水内,约船浮者,神以为君。他姓船不能浮,独廪君船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阳有神女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莫辙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十余日,廪君思其便,操青缕以遗盐神曰:‘婴此即相宜,云与女俱生,宜将去’,盐神受缕而婴之,廪君即立阳石上,应青缕而射之,中盐神,盐神死,天乃大开,廪君于是君乎夷

敬天地,礼鬼神,鬼神这些习俗,在传统文化中的作用是什么?

鬼神的崇奉是唯心的,但几千年的鬼神文化从没没落过,表现人们“人鬼殊同”的思想,当美好意愿得不到实现时,鬼神成为一种信仰和寄托,不管如何,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分支,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和接纳这种不能忽视的现象!

“傩”是最早有关鬼活动的祭祀活动。由于鬼是人们臆想出来的东西,所以它出现之初,就被赋予了一定的神秘色彩。傩,出现得很早,从汉文化看,大约滥觞于史前,盛行于商周。其实质是一种驱鬼逐疫的巫术活动,进行时要设傩坛,舞者头戴面具,手执干戚等兵器,并不是发出阵阵喝声,表现驱鬼捉魔的内容。

我国最早的傩舞是古代的“方相氏舞”,表演者戴一种叫“黄金四月”的面具,在巫师的指挥下,用一系列捉鬼逐灾的舞蹈语汇,表现驱邪恶、保吉祥的思想内容。傩戏这种古老的艺术,虽已日渐式微,淡至今在民间仍广为流传。例如在我们湖南的郴州的“跳土地”,就是这种古老傩戏的演变和沿袭。

过去成都有一种“鬼饮食”,是椒盐粽子,放在炭火上烤,烤出了腊肉之油,油浸于粽,火候恰到好处,喷发出微带焦香引人食欲的奇妙佳境的味道。

在打二更时(相当于晚上10点钟)开始出现于街头巷尾,夜深了还在卖,有的一只要卖到第二天早上黎明前。这里所说的“鬼”,指的是在夜深出现,指的是时间。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有一种食物,本身绰号就叫“鬼食”。据说淮南王刘安在家炼丹不成,胸中烦闷,外出散心之时,见到八位老人鹤发童颜,健步如飞。细问方知,食吃“鬼食”所致。它通身洁白如玉,弹性十足、口感细腻,营养价值非常高,这种“鬼食”就叫豆腐。为什么把豆腐叫鬼食呢?因为豆子榨出豆浆后,把豆渣拿出来称,却并不比原来用的豆子重量轻,所以古代人怀疑豆腐食豆子魂魄化成,故称为“鬼食”。

中国的戏剧对鬼情有独钟,所以鬼魂与中国戏曲结下了不解之缘。试看,中国传统戏曲在生成、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何时没有鬼影相伴。

大量的描写鬼神的作品,其主要内容表现人鬼相恋,与世抗争,因果报应和人神相遇,鬼魂诉冤、索命的至死不屈的顽强抗争精神。

中国古代是崇信鬼神的。古人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灵魂不灭于是产生了鬼的概念。在中国的戏曲中,在情节发展当中出现鬼魂形象的作品数不胜数。

中国鬼文化

一\鬼的种类.

在正法念经所记载有三十六种之多,今介绍如下文:

1、食气鬼——凡是身体虚弱,或病重的人,应有人守护,否则为此类乘机而入,吸取其气,人就会死亡。

2、食法鬼——常于世人劝善之处,闻说善法,就会觉得不饿。

3、食水鬼——常在阴沟或水边,以水为食。因此,幼小孩童,不宜在阴沟或水边游戏。

4、食血鬼——常在屠宰场,或杀鸡杀鸭杀蛇等一切杀生之屠家,或牲畜肉类市场的黑暗处,以血为食,尤喜食人血。对于妇女的月经更感兴趣,故妇女要特别注意,卫生巾要妥善处理,不可乱弃,免结鬼缘。

5、食吐鬼——喜欢与饮酒的人亲近,崇其酩酊大醉,伺其呕吐而饱食恶气。

6、食粪鬼——经常潜于堆粪黑暗之处,食其粪气。

7、食唾鬼——喜欢亲近有吐痰习惯的人,每闻咳嗽声及痰喘囗唾之声,非常高兴,伺其唾痰而食之。

8、食发鬼——喜食婴儿胎发与此婴儿结鬼缘。因此,每于男女婴儿第一次剪胎发,不可因为方便随意乱丢,应当妥为处理。成人之头发,尤其是未婚女子的的秀发,此鬼最喜。打理头发当于室内,并以火焚化,免为鬼食,结上不善鬼缘。

9、无食鬼——经常寻找不着自己所吸食之物,常会感到饥苦难受。

10、希鬼——专门希世人为恶,此种鬼的精神就会感到满足。

11、食肉鬼——专门吃动物死臭的尸体传染毒菌。因此,对于动物死尸,不可乱抛于垃圾桶或水沟、脏乱之处,以免鬼食。

12、食小儿鬼——此鬼吸其小儿之气血,因此,小儿入晚即回家,出外必须与大人同行。

13、伺婴儿便鬼——此鬼对婴儿之便,甚觉香美,时常窥伺,希得食婴便,与此婴终身结缘。所以,为人父母者,必须将婴便收拾于厕所内。

14、伺便鬼——专门吸人类之大便热气。因此,人类不宜在有露天便池及破露的厕所上大便,以免结此鬼缘。

15、食人精气鬼——专门伺候有病苦的人,生命垂危时,吸取人之精气。

16、火炉烧食鬼——伺于火炉食物,吸其食物气味。

17、炽燃鬼——生前为人时,瞠心太重,死后入炽燃鬼类,经常感到烈火中烧之苦。

18、食香鬼——专门喜欢亲近身上有涂抹各种香气的女人,吸其香气,喜崇妇女作邪恶。

19、地下鬼——专门居住于地下洞穴或黑暗之处,尤其阴湿地方。久之渐生疫气,不利于人类生活。

20、疾行鬼——于夜以身靠墙而横行,足不着地,顷刻千里。

21、护身饿鬼——其身体貌俱黑如锅底。喜亲近衰败人家,常崇懒惰妇女,不为灶事,以便栖身于冷灶之内。

22、针口饿鬼——肚大喉细,口如针孔,遇饮食不能下咽,饥火中烧,痛苦不堪。

23、神通鬼——此为鬼中之精灵,专门假借人之灵气,说神话,做鬼事,诱惑世人入迷崇邪,渐离人道,而行鬼道。

24、欲色鬼——此鬼常与好色之徒亲近,崇人邪淫,而鬼得食淫污之物,遇人怀孕,鬼缘投胎,生为人,男喜贪淫,女则为妓,以淫乱人道。

25、住海渚鬼——此鬼常住海水中之小沙洲,伺机取其替代。

26、使执杖鬼——地狱中之一切鬼吏,专执目杖,对犯鬼执行刑罚。

27、住不净巷陌鬼——凡是小巷陌弄,脏乱不净、污浊不堪,臭秽不能令人居住之处,是此类鬼所居之处。

28、住冢间食热炭土鬼——多住墓地,尤喜居古墓。吸食地上土炭热气。

29、树中住鬼——此鬼多居住木中或树下,有时显其灵异,使世人愚迷,而呼之曰树神

30、住四交道鬼——此鬼喜住各处交通旁之阴暗或危险之处,专戏弄心中有恶之人,走失迷路及车祸。

31、旷野鬼——此鬼居于无人旷野之地,平原及山坡,森林山谷均有之。

32、食风鬼——常于夜间出来,吸纳腥风而为食。

33、食火炭鬼——专火炭之气而食。

34、食毒鬼——凡地上之各种毒气,均喜吸其而食。今日世人多用瓦斯,应妥为处理。

35、罗刹鬼——此为恶鬼的总名,黑身朱发绿眼,极其凶恶。女性恶鬼的总称为罗叉私常现为最美丽的妇女,为人不识其为恶鬼。

36、杀身饿鬼——此鬼多系自杀而生,专门寻找机会,助人愚迷而行各种自杀。

二\鬼的习俗

每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便是中国一年一度的“鬼节”中元,佛教中称为“盂兰节”。相传到了这一天,阎罗王就会打开地狱之门“鬼门关”,让关押的鬼类出来自由活动,直至七月结束才回归地府。因此,民间便盛行在这段时间对死去的亲人进行拜祭招魂,烧冥钱元宝,纸衣蜡烛,放河灯,做法事,以祈求祖宗保佑,消灾增福,或超度亡魂,化解怨气。

许多人都不知道中国“鬼节”的由来,实际上,“鬼节”源自佛教“盂兰盆会”。相传释迦牟尼的弟子目连尊者在未得道前,父母双亡,他十分思念自己的母亲。等到修成之后,他便用天眼通察看地狱,寻找自己的母亲,结果发现母亲已堕入饿鬼道,食物入口,便化为熊熊烈火,苦不堪言。目连很心痛,便去向师尊释迦牟尼请求解脱之法。释迦牟尼训示道,由于你母亲生前罪孽深重,死后堕入饿鬼道,万劫不复,如要解脱,非你一人之力可为,须集合众人力量,方可化解。于是目连历尽艰辛,广集僧众比丘,于七月十五日做了一场盛大的法会,超度地狱亡魂,终于使母亲脱离苦海。

盂兰盆是印度梵语。“倒悬”的意思,本来这个节日与中国的中元没有关系,但刚好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中元地官赦罪日也在这一天,于是“盂兰盆会”的故事与中元相融合,并加入许多中国化的元素,比如与儒家的孝道思想结合,形成了具有教化作用的中国民间传统节日——中元鬼节。

中国的鬼文化源远流长,在原始社会,人类崇尚万物有灵思想,《礼记•祭法》载:“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万物死曰折,人死曰鬼。”到后来,鬼的概念越来越清晰地从万物有灵论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特的文化,构成了庞大的鬼魂体系,如地狱、冥君、十殿阎王和判官、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孟婆等冥吏,并集中反映在民间的习俗、节日和鬼故事里。

关于鬼节祭祀的鬼魂,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恶鬼,就是非正常死亡的鬼,比如杀死、溺死,烧死,吊死等鬼魂,民间称为枉死鬼。恶鬼是鬼魂思想中出现较早的概念。它是原始人类对死亡恐惧的直接反应。原始人对凶死者的鬼魂是相当恐惧的,往往对其进行不同的丧葬仪式,沿及至今,民间还有凶死者不得轮回转世而成孤魂野鬼或打入枉死城永世不得翻身的说法。这类鬼怨气最重,常常出来为祸人间。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又在恶鬼里加入了道德观念,即生前造下罪孽或做过昧心事,死后也要打入恶鬼行列。佛教“盂兰盆会”主要就是超度这些恶鬼,让其减轻罪孽,化解怨气,从而减轻痛苦。

还有一种,就是所谓的“善鬼”,主要是死去的祖宗和亲人,这类鬼魂祭祀是祖先崇拜的体现。在原始社会,善鬼的概念与恶鬼是几乎同时出现的,人们认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鬼魂非但不会害自己,而且还会在冥冥之中成为本氏族或后代的保护力量。这种思想对中国鬼文化的祭祀和丧葬习俗有很深远的影响,比如清明节和鬼节的祭祖活动,通过仪式,招回死去亲人的鬼魂来享用祭品,并祈求鬼魂保佑和降福。

中国的鬼节与西方的鬼节“万圣节”不同,现代的“万圣节”几乎变成了一个特殊意味的狂欢节,其本身也并不具有缅怀先祖的功能,而中国的中元鬼节,则更具有严肃性和孝教性,并产生不少禁忌,比如在鬼节里,不能独自一个人去河边,以免被溺死鬼拖下水,而成为它的替死鬼;做工程的,这一天不能开工奠基,商店和工厂也不选择在这一天作为开张日子等等。

中元鬼节的活动习俗,人们最熟悉的莫过于招魂祭祖、做法事道场和放河灯三项了。

这里的招魂不同于人刚死的招魂,后者是人死之后,为了使其魂魄归于尸体和墓穴,不至于游离在外成为孤魂野鬼而进行的仪式。前者的招魂则更加世俗化和具有亲切感,是对死去亲人的深情呼唤。祭祖一般在招魂后开始,各地的习俗都不一样,但大部分都有设祭祀酒菜、点香燃烛、烧纸钱等仪式,在祭祀完毕,全家人方可食用祭祀用过的酒菜。

做法事道场,佛家就是“盂兰盆会”,这场超度胜会是佛家普渡众生思想的具体展现,往往办得极为隆重,高僧云集,场面浩大。还往往在期间请戏班上演有关冥界神鬼故事的大戏,比如《钟馗嫁妹》、《白蛇传》等,颇得农村群众的喜爱。

第三项便是放河灯了,这项古老的习俗大约起源于南北朝梁武帝时期,当时只是僧人在放生池里放河灯,后来流传到民间。成为人们表达对死去亲人的思念,对活着的人们祝福的美好习俗。每当中元节的夜晚,人们用纸扎成荷花灯,金鱼灯、小鬼灯、观音灯、元宝灯等各式彩灯,顺流而下,星星点点,闪闪烁烁,把整条河面装扮得美丽如诗。可惜的是,到了现在,除了少数民风古朴的乡镇,人们已经很难看到放河灯的活动了,这些美丽的画面也只能留在记忆里。

中元节的其他习俗,还有跳钟馗、发平安米等,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活动。

中元“鬼节”又称“孝子节”,因为佛家的目连救母,本来就是个孝子故事,巧的是道教的中元地官舜帝也是一个大孝子,加上我国儒家一向注重孝道,百德孝为先,所以使中元鬼节蒙上了浓浓的孝教色彩。孝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而佛家的盂兰盆会,也是华夏民族博爱、仁慈精神的体现,在这两点上,作为中国传统节日,中元鬼节无疑具有其积极意义。

鬼道众生,非常多,不止于上述三十六种。因其鬼界,所受之果报不同。

三\其它

摒弃对鬼文化的偏见

商代的文化是帝王文化,而这种帝王文化的主要特征就是“鬼文化”,在殷人心目中,一切都有各自的神,而天帝则是万物的主宰。为了向这些神祈福,殷人绞尽脑汁,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祭祀神灵。与此相关的是宗庙的建筑和厚葬的风俗,都反映出殷商民族的强烈鬼神意识。

对于丰都打造“鬼国京都”主题公园一事,大家应该抱以客观的态度。一个工业基础薄弱,农业发展潜力不大的贫困县,发展旅游业势在必行。

丰都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鬼城,它所保留的文化古迹和独特的鬼城文化,都是传统文化中宝贵的文化遗产,后人理应妥善维护、发扬光大。但优秀的地方民俗文化为何被人们误解,甚至遭到各方的批评,应该引发地方政府的思考。

曾到过丰都的游客抱怨:“鬼国神宫到处都是恐怖场景,参观完后想赶紧离开,不想再看。”阴司街上到处销售测字排卦、鬼怪故事等非法书籍。以鬼教人、惩恶扬善的思想并没有得到传播,这与维护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宗旨相去甚远。

“下笑世上士,沉魂北丰都”是诗人李白游览丰都名山“鬼城”之后留下的诗句,向世上之人昭示一个关于生与死、来与去的人生道理。

相传从汉代起,阴长生和王方平两人曾先后在丰都县名山修道成仙,白日飞升。到了唐代,有人误将“阴”和“王”两人的姓连在一起,成为“阴王”,再讹传为“阴间之王”。

经明清小说的渲染,鬼城仿阳间司法体系,营造了一个等级森严的“阴曹地府”,以惩治生前作奸犯科者。虽阎王判官小鬼是传说中的虚妄,但其惩恶扬善的社会教化功能又为人们所称道。

历朝历代的人们在名山上修建了阴阳界、奈何桥、十八层地狱等众多景点,并根据道、佛、儒教的学说,塑造了大量的人、鬼、神的形象,把人不能在阳间实现的愿望和理想以及种种恩怨都放到阴间解决。他们相信善恶之人存在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教化活着的人多做好事、行善积德、造福人类,来世方能转世升天。

好的文化创意能创造巨大的财富。如何用鬼文化做好文章,就看重庆和丰都当地政府如何把握好这个尺度。

倘若失败,谁来为七亿元的“鬼城”负责?

近日,“重庆投资7亿元打造丰都鬼城”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据新华社报道,许多网友和当地群众认为投入巨资“装神弄鬼”不值,会助长封建迷信;丰都县有关方面则表示,巨资投入主要是为了当地旅游业发展的需要。《重庆晚报》报道,文化部某副司长在重庆说,他不认同对丰都花7亿元修鬼城的批评,“有人说鬼不好,但是《牡丹亭》、《杜十娘》,还有钟馗,都是鬼文化,重庆把全国的鬼文化集中,以川剧为基础,就能成为品牌,全国人民都会来看。”

关于“挺鬼”和“打鬼”的报道一时间成为争论焦点。有人说,拿鬼说事,不仅欺骗自己,还会助长封建迷信,污染社会环境。也有人说,打造一个鬼主题公园,并不是什么浪费之举,而是一个很有创意的举动。我们向来缺乏的就是这种创意。

或许关于是宣扬封建迷信还是弘扬传统文化的争论不会有尽头。但有一点是必须要问的:倘若投资失败,谁来为7亿元的“鬼城”负责?

花巨资建造的人造景观,在全国不是没有,甚至可以说,不光有而且有一大批。但是这些当初出发点很好的决策,到头来如何了呢?相对于成功者的寥寥无几,失败者却比比皆是。人民网前年报道过的《海南人造景点为何败多成少?》可为先鉴。南山、博鳌、鹿回头都是闻名中外的优秀旅游景点,但不为人知的是,在海南还有许多本可与它们一同风光的人造景观却在门庭冷落中被人忽略和遗忘。东郊椰林、西游记城、灵山游乐园、海口崖州古城等都曾在美丽的设想中建成了,但结果却是在艰难中支撑甚至基本已退出旅游舞台。

许多依靠“设想”建成的人造景观,一旦失败,谁来担责任呢?好像没有听说。一些政府部门的“内在逻辑”是:建成了,是政绩;失败了,是市场行为,与政府部门无关。报道中丰都县旅游局副局长古小弘说:“重庆交旅集团准备投巨资开发丰都旅游资源,重点打造名山景区,使其提档升级。投7亿元发展旅游产业这个说法,其依据是名山景区改造项目业主单位重庆交旅集团的规划。”那么,重庆交旅集团是个什么性质的企业呢?据报道中称,“是重庆市政府直属的国有投资公司,实质上是一个覆盖交通旅游行业的投融资平台,在投融资方面履行着部分政府职能。”这不由得让人想问一问:如果投资失败,谁来担这个责任?由“公司”承担,还是由“国有”承担?

当然,我们都盼着如果这个项目上马,会取得巨大成功,会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我们也非常希望恰如文化部那位副司长所说的,“全国人民都会来看”。但是,这种结论是基于什么做出的呢?市场调研显示“全国人民都会来看”?以往经验显示“全国人民都会来看”?还是脑袋一热、一拍脑门,“全国人民都会来看”?懂点逻辑学的都知道,“全国人民都会来看”的前提是全国人民都对鬼文化感兴趣,但这符合事实吗?

随口讲讲“全国人民”是不妨事的,但若以此类设想和一厢情愿为依据,投入几个亿的巨额资金,则让人有点提心吊胆。如果投入几个亿的巨额资金到最后是有人负责的,那么这样的投入也是可以的;但若失败了无人出面、找不着由谁负责,则最是让人有点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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